钦州市医疗保障局转发《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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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医保局、市医保中心:
现将《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 自治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医保规〔202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治区医保局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自治区中医药局 自治区疾控局 自治
区药监局关于印发《广西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
细则》的通知(桂医保规〔2025〕2号)
钦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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