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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省心!钦州市首家无偿献血者“用血直免”一站式报销正式开通

发布时间:2023-08-25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真的太方便了,以前用血要跑好几个地方报销,现在在一个窗口就可以直接办妥了8月25日上午,张大妈的女儿在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厅收费窗口成功办理了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出院直接减免 (以下简称“用血直免”),再也不用跑好几个地方报销用血费用了。

日前,张大妈因病住院,期间进行了输血治疗。张大妈的女儿曾经参加过无偿献血,按规定,其配偶和直系亲属需要临床用血的,可以按照规定免交或者减交用血费用。"原来女儿献血只是想献份爱心,没想到我竟然成了受益人,这样的政策真好。"张大妈说道。

 

 

为让信息多跑路,患者少跑腿,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通过广西用血直免操作平台,与钦州市中心血站实现信息共享,将无偿献血者及亲属临床用血直免工作前移至医院出院收费窗口,患者只需在窗口提交相关资料,经医院收费人员审核无误后,通过广西用血直免操作平台提交给市中心血站后台审核,待审核无误后即可享受用血费用补偿。整个过程只需要在一个窗口即可办理成功。

 

 

这是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为了改善患者就医感受,提升患者体验开展的系列便民举措之一。下一步,医院将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推出更多便民利民的举措,为广大献血者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

 

一、用血直免报销对象:

 
在钦州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无偿献血的献血者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包括献血者的父亲、母亲和子女。其中父母亲包括亲生父母、养父母、继父母,属于已婚双独生子女中献血者的父母亲则包括双方父母;子女包括亲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

二、用血直免报销所需材料:

 
(一)献血者本人用血时,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无偿献血证原件。
(二)献血者亲属用血时,需提供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原件、献血者和用血者亲属关系证明、无偿献血证原件;无法提供的,填写《广西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承诺书》并签字确认,如非本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三)除了需要提交以上材料还需提交住院收费票据(含电子发票)、《广西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单》、《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输血监测综合单》。
(四)无偿献血者及其受益人临床用血费用直接减免在办理出院结算后办理,需上传临床用血费用的票据原件到用血减免平台审核。原则上当次住院当次办理。

三、办理窗口:

 
文峰院区1号楼二楼出入院办理处。

四、办理流程:

 

五、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5:30。

 

 
 
 
 
 

核发 | 吴天俊

文 | 韦瑞文

编辑 | 班雄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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