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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调整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06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进一步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发展工作,把重点培养、加大引进,强化考核的指导思想落实到位,促进优势学科进一步提升,带动其他科室提高技术水平,特成立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

  廖振南  党委副书记、院长  外科主任医师

副主任陆永光  党委书记  内科主任医师

杜正隆  副院长  外科主任医师

洪泽文  副院长  内科副主任医师

许承琼  副院长  内科主任医师

吴天俊  副院长  外科副主任医师

  书:黄国洲  医务部部长  外科副主任医师

 员:黄粹业  质管办常务主任  外科主任医师

庞晓军  科研科科长、学部主任  主任药师

    教务部部长  内科副主任医师

    护理部副主任  副主任护师

    财务部长  高级会计师

陈丽媛  心内一区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黄军章  心内二区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禤彩霞  神经内科大科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呼吸与危重症医学科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梁冬生  消化内科大科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急诊科主任  急救医学科主任医师

何东明  重症医学科二区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闭永浩  普外科大科主任  普外科主任医师

陆茂德  骨科大科主任  外科主任医师

李艳春  眼科主任  眼科主任医师

温丽慧  耳鼻喉科主任  耳鼻喉科主任医师

黎必万  麻醉科主任  麻醉科主任医师

   医学影像科主任  放射科主任医师

马春艳  放射科主任  放射科主任医师

林丹丹  超声科主任  超声科主任医师

吕以培  内分泌科主任  内科主任医师

赵一宇  康复科主任  内科副主任医师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专科建设与发展专家指导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医务部,负责对医院重点学科的发展进行规划,引导发展方向,审批相关事宜,工作职责如下:

(一)依据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有关规定,制定本院各专科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对医院引进技术发展项目(包括特聘专科专家、兼职教授)的方案进行评议,并提出书面意见;

(三)审议医院医、教、研的发展规划,并对医院的管理目标、发展方向、年度计划、医院科室的变更调整、学科建设、大型医疗设备购置等提出建议,为院长提供咨询意见;

(四)对专科建设以及重点专科推荐提供意见,推动重点专科的建设,培养优秀人才、选拔学科带头人提供参考意见;

(五)对院级重点投入基金进行论证,在医院的建设中进行督导及监察,并提出建议及意见;

(六)组织开展医院建设有关交流活动,发扬民主,推动和促进医院各医技专科的建设;

(七)接受院长委办的其它专科建设事务的审议或咨询。

三、各委员工作职责

(一)主任委员职责:负责指导、决策工作

(二)副主任委员职责

1. 负责全院学科建设管理工作的决议。

2. 制定医院专科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提交委员会讨论。

3. 制定适合本院情况的有专科建设管理的规章制度,报院长审批后执行。

4. 协调专科建设指导委员会与临床、医技科室之间的联系,促进医疗科室的不断发展。

5. 对医院专科建设等提出建议及意见,并提交委员会讨论。

(三)秘书职责

1. 定期向医院提交学科建设管理工作年度总结,并提出合理整改方案。

2. 定期汇总上报院内专科建设工作开展及完成情况,并定期向委员会汇报

3. 作好会议的文秘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和归档各种学科建设档案资料。

(四)委员职责

1. 参加委员会组织的各种形式学科建设审查和鉴定,并作出客观评价。

2. 督促指导医院专科建设管理工作,听取医务部、科研科和教务部有关学科建设方面的工作汇报,分析医院学科建设工作开展存在问题或缺陷,并提出可行的整改意见和要求,监督整改效果

3. 参加医院专科建设专家指导委员会会议,参与全院性医疗、护理、医技等专科建设协调活动,促进医院各专科不断提高,提高医院竞争力

4. 加强对学术委员会管理,提高自身水平,提高医院强专科的建设氛围,带动医院各专科不断创新、提高,调动全院积极性,引进新技术、新项目,不断提高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四、工作制度

(一)制定医院科研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研发展方向、科研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推动院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促进、协调跨学科、跨单位间的联合、协作,审核新技术项目的引进与运用。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部分或全体委员会议,商讨、决定医院有关学术问题及委员会相关事宜。学术委员会主任不在院期间,有副主任委员代替主任主持学术委员会工作。

(三)遵从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科研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提出科学、公正、客观的意见。

(四)对医院科研课题立项、成果申报及协作项目进行论证,提出建议。

(五)负责新技术项目立项论证、对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准时参加医院学术委员会例会及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就医院同期的科研问题进行探讨。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委员会议。在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时,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七)对发表论文、文章对的奖励进行讨论、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八)对年度新技术、新项目、科研项目的奖励提出建议。

(九)遵守科研保密制度。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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