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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印发《院内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16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规范我院院内采购行为,明确采购范围,根据《自治区2016—2017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63号)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了《院内采购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17年11月9日
院内采购管理实施办法
(暂行)
 
为规范我院院内采购行为,明确采购范围,根据《自治区2016—2017年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桂政办发〔2015〕63号)、《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卫药政发〔2016〕3号)精神,推进阳光采购,以“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我院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采购原则
医院采购原则上应纳入年度预算管理,一般情况下未列入年度
预算不得申请采购(特殊情况例外)。根据(桂政办发〔2015〕63号)要求,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程序和原则进行。采购金额符合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必须通过委托代理招标机构进行政府采购,对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实行院内招标采购。限额标准如下:
(一)采购医疗设备、办公设备、医用耗材、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货物类:单项预算金额(年度)在1-10万元,但批量预算金额(年度)在30万元以下。
  (二)工程类:自治区本级、设区市(年度)同一预算级次单位预算金额累计达到3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
  (三)服务类:自治区本级、设区市单项预算金额(年度)在1-10万元,但批量预算金额(年度)在30万元以下的服务。
二、规范采购方式
加强医院院内采购全过程监督与管理,采购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办公设备、物资、基建项目、维修工程、服务等,在限额标准以下的严格按院内招标采购流程,需购科室向相关职能部门递交采购议题申请,对应职能部门认真审核,结合利用情况与市场调查调研等向院部反馈汇报,经主要领导同意,呈院务会集体讨论决定,项目通过后,递交“采购谈判询价小组”召开询价会议,询价会议由“询价小组成员”、“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和相关科室人员参会,通过对比至少三家及以上供货 单位进行询价,择物优价廉者询价采购。经议价集体讨论决定,对采购产品或项目成交确认的价格、供货企业、配送情况等信息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合同书。同时做好采购台帐存档。营造公开、公平采购环境,接受群众监督,确保采购各环节在阳光下运行。
三、采购的分工
 (一)采购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设备、耗材、试剂、设务服务类,由需购科室向设备科递交书面采购申请书,设备科认真审核。结合临床使用情况与市场调查,初步选出拟购的品牌、型号等(包括院内现用设备、科室申请设备、其它待选设备)。经审核提交“设备管理委员会”由设备科组织“设备委员会”召开产品遴选会议,会上设备科作产品采购调研汇报,申请科室作采购理由汇报,经委员会讨论确定遴选采购设备、耗材、试剂品牌与型号,对确定遴选采购产品一年内有效采购期,遴选出的产品呈报分管领导,经同意后递交医院“采购谈判询价小组”进行询价,由“采购监督管理小组”监督询价会议,询价确定后公示,无异议的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二)采购办公设备、物资、后勤服务类等,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后勤部负责落实具体院内招标程序工作;采购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类等,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由信息科负责落实具体院内招标程序工作;宣传类采购,低于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由宣传科负责落实具体院内招标程序工作。
四、院内谈判(询价)工作流程
   (一) 会议公示
  召开询价会议提前七天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三家或以上家公司报名。
(二)组织召开院内询价会议
1.院内组织项目询价小组成员并签署评委登记表及监督人员签到表。
2.由评委组长宣读本次询价的职责及纪律,组织报名公司签署报价文件登记表,宣布截止时间,与报名的公司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性及签署检查结果登记表。
3.评委小组审查报价公司的资格证书并签署资格审查表,由评委小组对第一次报价当场唱票并填写记录表。
4.由评委小组与报价公司分别洽谈项目采购价格并要求进行二次报。
5.由评委小组对第二次报价当场唱票并填写最终报价结果,
对最终报价进行公示。
6.公示后无异议的签订合同进行采购。
7.院内谈判(询价)价格在一年内有效。
 五、询价工作准备
  (一)采购科室根据各部门的采购计划或采购申请,编制采购申请表,按程序报批后向询价小组提出书面询价申请,并按需询价物资的名称、品种、规格编制询价资料。
  (二)询价小组根据采购科室申请及批准文件,选定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名单:询价小组通过遴选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选择实力强、服务优质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并向其发出询价邀请书,让其第一次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用信封密封报价单送达指定地点(用纸质报价单),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三)询价工作。询价工作由采购科室、院办、党办、审计科各派一人组成。询价小组负责询价工作,包括收集供应商资质材料、按询价小组的决定向供应商发送询价采购邀请书,并接收供应商报送的报价单等书面材料。并负责做好询价记录,记录包括集体讨论情况,参加评定人员意见,并让参加人员在记录汇总上签字,监督小组负责对询价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六、召开询价会议要求
一是询价小组按确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召开询价会议;二是询价工作小组人员在询价会议上当场拆封供应商的报价,(必要时让供应商以PPT形式演示产品简介);三是询价小组以物优价廉选择原则;四是询价会议召开时,所有询价小组成员必须参加,若不能参加,由相关科室副主任参加,若询价小组组长或超过半数成员不能参加则另行择期召开;五是当所有供应商的报价不符合询价规定时,可选择重新邀请新的供应商进行报价,或再次原供应商进行二次报价。六是询价会议结束后,将询价结果反馈到主管领导审批,进行公示;无异议与中选供应商签定合同。
七、询价资料归档管理
所有院内采购询价与监督文件资料在询价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归档,由审计科保管;并在每年1月31日前将全年资料原件移交医院综合档案室保存不少于30年,审计科、相应职能部门(各保保存一式复印件)。归档文件包括采购科室编制的采购目录、申请审批表、供应商的报价单、商品规格及技术服务要求资料、询价及监督会议纪录、签到表及照片、签定合同等,由采购科室、审计科各执一份归档保管。
八、院内采购要求与责任追究
医院采购领导小组负责医院院内采购工作,全过程监督与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的采购环境,杜绝采购环节中的不规范甚至违规违法行为。
  (一)申请科室及采购职能科室不得推荐供应商,不得干扰询价小组和监督小组等相关部门工作。
  (二)询价小组和监督小组按照工作职责及流程履行职责,不得受任何无关因素干扰与影响。
  (三)医院纪检监察对院内采购询价、监督、采购行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核查,对存在问题进行调查与处理。
 
  附件:1.2017年度关于调整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17年度关于调整采购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3.2017年度关于调整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2017年度关于调整采购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一、调整采购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廖振南  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杜正隆  副院长
 陆永光  副院长
    成  员:唐真武  刘国勇  黄淑静  章晓华 张旺连  陈立华   李关秀  赖广平  陈进文  阳 明  曾广萍  庞晓军  李香乐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制定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并指导贯彻执行;讨论确定医院招标采购的事项,对医疗装备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等院内专业委员会作出的采购决议进行最终确定。
 
 
                     
 
 
附件2
 
  2017年度关于调整采购谈判询价小组成员名单
 
 一、调整采购谈判询价小组成员
 组  长:刘绍光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刘国勇  党办主任  
成  员:唐真武  刘国勇  章晓华  李关秀  阳  明
         曾广萍  庞晓军  李香乐  黄云兰  张素华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医药耗材、办公设备、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后勤物资、项目工程(维修)等招标采购价格咨询和谈判,负责对非参加非政府采购项目,开展院内招标采购价格谈判,通过抽签形式确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等。
 
                       
 
 
 
 
附件3
 
 2017年度调整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名单
 
 一、调整采购监督管理小组成员
组  长:陆永光  副院长
    副组长:黄淑静  监察室副主任
成  员:张旺连  陈贤君  梁 冰
二、工作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采购法》及上级政府制定的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医院招标采购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对全院医疗设备、医药耗材、办公设备、试剂、信息、宣传与广告、后勤物资、项目工程(维修)、服务等招标采购的价格咨询、谈判、抽签确定委托代理招标机构、招标、采购等环节全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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