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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民】新农合门诊29种特殊慢性病在钦州市二医院实现即时结报

发布时间:2016-07-19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满足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就医需求,缓解参合群众看病难,根据《钦州市新农合管理中心关于启动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即时结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已正式开通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即时结报。
这29种新农合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范围分四类管理,具体如下:
    Ⅰ类(5种):各种恶性肿瘤放化疗、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节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中型和重型地中海贫血、慢性肾功能不全。
    Ⅱ类(5种):重性精神病、肾病综合征、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
    Ⅲ类(11种):冠心病、重性充血性心衰、帕金森氏综合征、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疾病后遗症、风湿性心脏病、风湿(类风湿)性关节炎、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及肺心病、系统性红斑狼疮。
    Ⅳ类(8种):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高血压病、甲亢、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银屑病、肺结核病、艾滋病。
根据市新农合管理中心文件精神,门诊特殊慢性病补偿不设起付线,可补偿费用报销比例为70%。门诊特殊慢性病每人年度累计最高补偿封顶线为:Ⅰ类4000元、Ⅱ类3000元、Ⅲ类2000元、Ⅳ类1500元。
    符合文件规定的上述29种新农合特殊慢性病门诊费用在钦州市二医院可实现即时结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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