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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行政职能部门对接南院区工作负责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保障南院区的各项日常工作正常运行,经研究决定:

  红同志负责南院区医疗管理工作。

吴丽丽同志负责南院区护理管理工作。

苏慧萍同志负责南院区院感管理工作。

  源同志负责南院区财务收费管理工作。

何光强同志负责南院区信息化管理工作。

  俊同志负责南院区医疗设备管理工作。

韦瑞文同志负责南院区宣传管理工作。

张原钦同志负责南院区后勤管理工作。

陈立亮同志负责南院区保卫管理工作。

凌红机同志负责南院区膳食管理及车辆管理工作。

苏小容同志负责南院区门诊部管理工作。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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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行政职能部门对接南院区工作负责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