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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聘请2021年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04阅读次数:

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行风建设工作,规范医疗行为,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树立行业新风,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向社会各界聘请20名社会监督员对我院的行业作风情况进行监督与指导。

一、社会监督员的职责

(一)通过明查暗访等监督渠道,对医院进行服务态度工作效率和工作作风等督查,并及时反馈暗访情况。配合开展我院的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工作。
    (二)听取病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评价,以调查问卷形式了解和收集群众对我院行业作风及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医疗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医院反馈存在的问题。
    (三)积极参加医院召开的社会监督员会议,对医院服务提出可行性意见和建议。

(四)监督员积极参与构建单位基层党组织党建联盟活动,加强沟通交流,使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共同提升社会声誉。

(五)遵守法律法规及医院的有关规定,保守秘密,文明监督、方法和谐、尊重他人、语言文明。

二、监督形式
    (一)医院聘请的社会监督员,持监督员证在医院开展行风监督。
    (二)监督方法可采取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进行。
    三、监督员权利

(一)批评权:发现医院有违反职业道德的人或事有权直接向医院有关部门或院长反映。
    (二)检举权:发现医院工作人员有借工作之便索取受贿,收取红包的违纪行为,有权向医院主管领导反映。

(三)建议权:对医院管理、质量、医德医风建设等工作存在不足或不合理现象,有权向院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对监督员反映问题和建议,由医院有关部门作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监督员,或在限定时间内给予答复或解释

四、聘请方式         

我院聘请前以发函形式征求聘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医院统一管理聘任社会监督员,每届聘期为3年,给予社会监督员颁发聘任证书、工作牌等相关证件等,并向群众公布聘请社会监督员名单。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工作,每年给予社会监督员一定工作经费,及健康体检每人一次。
    五、其他要求
    (一)医院各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要积极配合医院社会监督员的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和难点问题。
    (二)各科室要为监督员工作提供方便,满足他们的工作要求,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

(三)医院每年召开1-2次社会监督员座谈会,随时收集监督员明查暗访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意见和建议汇报给院领导班子,以便及时反馈,及时整改。
    (四)医院对社会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能当即解决解答的尽量当场解决和解答;对不能当场解决的问题,向监督员做好解释工作,在一定时间内明确具体承办情况,并将办理结果反馈监督员。

 

附件:2021年聘请社会监督员名单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2021720

附件

2021年聘请社会监督员名单

序号

姓名

工作单位

职务/职称

1

苏俊光

广西宏源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董事长

2

刘秋菊

钦州市直属机关工委

四级调研员

3

李思蓉

钦州天亿石化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4

黄东凤

钦州市妇联

副主席

5

黄德明

钦州市医保局

副局长

6

宁忠

钦州市档案馆

三级调研员/副研究馆员

7

李伟

钦州市第一小学

副校长

8

刘慧

钦州市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网点主任

9

甲雪冰

钦州市总工会

会计

10

卜炳光

钦南区卫健局

主治医师

11

李毅

钦州市交警支队第三大队

大队教导员

12

林爵斌

中共钦州市委宣传部

科长

13

倪文豪

北部湾大学

校长办公室副主任

14

林海燕

广西正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会计

15

林美凤

钦州市东升学校(九小)

小学高级教师

16

林明春

广西盛隆冶金有限公司

科长

17

林景山

钦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峰市场监督所

所长

18

黄海凤

个体经营户

热心医疗卫生工作人士

19

黄彩勤

广西区钦州监狱

工会副主席

20

陈伟荣

文峰街道江滨社区居委会

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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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关于聘请2021年社会监督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