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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2017年劳动节、青年节、 医生节、护士节评选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2017-04-19阅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六中全会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国际护士节”、“中国医师节”、“五一劳动节”,引导广大医院员工争做建功立业先锋,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团员、优秀岗位能手等奖项评选活动。现将方案拟定如下:
一、表彰项目
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团员、优秀岗位能手。
二、评选程序
优秀医生评选由医务部负责,优秀护士评选由护理部负责,优秀团员评选由院团委负责,优秀岗位能手评选由院办负责。各部门制定评选标准,由各科室依据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并于2017年4月21日12:00前上交经科主任签字确认的推荐名单及材料至院办,并由院办转至各负责职能科室;各负责职能科室于4月25日12:00前完成初筛工作,评选出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团员、优秀岗位能手候选人呈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三、各表彰项目评选方法
(一)优秀医生评选
1.评选方法:
(1)根据评选条件,各科室按医生人数20%的比例投票推荐候选人员(不含科正副主任),按要求时间将名单报送至院办转医务部。
(2)医务部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初审,认定参评资格,后由医务部组织相关科室按评分标准进行初评,确定60名正式候选人后报院部。
(3)由院长办公会最终评定40 名左右(10%)优秀医生。
2.评选条件:
(1)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廉洁行医、有较高的的服务质量(30分);2016年度获奖或医德考评优秀者可加10分(最多10分)。
(2)受到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好评(30分)。2014年获“好医生”荣誉的加10分,接受表扬信和锦旗的加10分(最多加10分)。
(3)医疗质量(40分):
①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十三项核心制度)(10分);
②工作作风严谨,勤奋踏实 (10分);
③2016年度内不合理处方<3份,乙级病历<3份,良级病历<3份 (10分);
④医患沟通能力强、服务态度好、无投诉、无纠纷(10分)。
(4)有下列现象发生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参与“优秀医生”评选: 
①参加工作不足1年;业务学习无故不参加三次以上者。本年度外出学习超过3个月者。
②有投诉、医疗差错、医疗纠纷的,或因其他原因给医院、科室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2016年度有违反合理用药、医保管理或其他原因通报批评的。
④不服从领导、与同志之间发生矛盾造成一定影响者。
⑤出现丙级、劣级病历者。
⑥受到各级各类处分者不得参与评选。
(二)优秀护士评选
 1.评选方法:
优秀护士由各临床、医技科室按科室护士总数20%比例(不含科正副护长;1个月内变动的护士在原科室评选,含护理专业毕业的生活护士、导医)投票推荐候选人,将推荐材料送至院办,并转护理部。
护理部组织相关科室进行资格审查及初筛,再将候选人按15%比例向院部推荐,最终由院部确定10%(70名左右)优秀护士。
2.评选条件:
(1)在本单位从事护理工作满一年以上者。
(2)正确理解认识优质护理服务活动的目标及内涵,工作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热爱护理工作,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3)切实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工作到位,为患者提供生活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康复和健康指导等全面、全程优质护理服务,经常与患者沟通交流,给予心理护理。
(4)对待患者热情、细心、耐心,态度好,工作认真、踏实、严谨,富有爱心,经常受到患者赞杨和好评。
(5)长期在临床一线工作,护理技术精湛,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沟通协调能力强,工作积极主动、配合默契,赢得同行、患者和社会的认可。
(6)积极参加各项业务学习和护理查房,认真钻研、不断进取,爱岗敬业,工作能力突出,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中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7)积极参加或推进护理部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8)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年内无差错、投诉、事故发生,在临床护理、技术创新、健康教育方面有突出表现。
(9)年内护理理论、护理操作考核合格,无作弊现象。
(10)年内连续休假<30天。
(11)有下列条件的护理人员优先:① 积极参加在院内组织的各项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者;②代表医院参加市级以上竞赛并取得优秀成绩者;③积极参加品管圈、PDCA等质量改进活动并取得良好成果者;④年度有科研和论文发表者。
(12)受到各级各类处分者不得参与评选。
(三)优秀团员评选
1.评选方法
由各团支部根据支部团员情况,按20%推票推荐符合条件的团员;并报送推荐材料至院办转院团委。
院团委负责资格审核,与相关科室讨论后进行初筛,拟定15%名优秀团员候选人,呈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10%为优秀团员。
2.评选条件
(1)28周岁以下(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有较强大局观念和学习精神。
(2)具有优良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2016年医德考评等级“合格”以上,敬岗爱业,勤奋工作。
(3)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成为业务技术骨干,具有自主创新成果、科研、专利者优先。
(4)很好地完成本岗位各项年度考核指标,成绩突出。
(5)在本系统、本地区、本单位组织的技术比赛、业务考核等活动名列前茅,业务水平得到广大群众认可,在本院有一定的影响。
(6)受到市级以上表彰的人员优先考虑。
(7)受到各级各类处分者不得参与评选。
(四)优秀岗位能手评选
1.评选方法:
(1)评选对象适应范围:除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以外的本院在职员工(原则上为行政职能科室、药学部及医技科室技术人员及后勤人员);中层干部不参加科室选举。
(2)各科室按本科室符合条件职工20%比例上报候选人(不足1人者按1人报);
(3)院办负责各候选人资格审查,并组织相关科室进行初筛,按15%确定候选人后报院部,由院长办公会讨论,确定10%为优秀岗位能手。
2.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事业心,严格执行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认真负责,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熟练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技能,工作绩效突出,创新能力强,有某项技术上有重大革新和突破者优先。
(3)服务意识强,为临床提供及时、周到、热情的服务,深受病人群众和职工的肯定和赞扬,群众满意度高,无服务投诉及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受到群众表扬及单位表彰者优先。
(4)有团队合作精神,未受单位处分,无临床医技科室等服务部门投诉。
(5)不得无故缺勤,全院请假天不得超过30天。
(6)受到各级各类处分者不得参与评选。
(五)中层干部评选说明
所有中层干部均不参加本科室相应优秀个人评选;由中层干部会议按上述比例、统一投票推选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岗位能手;固定在行政后勤部门工作的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专业中层干部均参加优秀岗位能手评选。
四、公示
经院部最终确定的“优秀团员”、“优秀医生”、“优秀护士”、“优秀岗位能手”当选人员名单,通过公告、OA等形式向全院进行为期1周的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间,如对当选人有异议,请向监察室反馈投诉(联系电话0777-2872066);一经核实,按程序取消当选人资格。
五、表彰奖励
(一)以上获奖人员将颁发荣誉证书1份,并于2017年5月11日举办大会予以表彰。
(二)全院通报表扬。
(三)适当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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