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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 巾帼建功标兵(集体)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7-03-22阅读次数:
2016年我院广大女职工紧紧围绕市委“创新开放、港城联动、产业强市、生态惠民”发展战略,积极投身医疗卫生改革发展主战场,为维护人民健康,推进医院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院党委会同意,工会委员会决定,授予心血管内科一区等5个科室为“三八”红旗集体,妇科等5个科室为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禤彩霞等20名同志为“三八”红旗手、刘秋霞等20名同志为巾帼建功标兵。获奖名单如下:
一、三八红旗集体:心血管内科一区、重症医学科二区、儿科、产科、神经内科二区;
 二、巾帼建功先进集体:妇科、急诊科、新生儿科、感染科、药剂科;
    三、三八红旗手(排名不分先后):禤彩霞、谭玉梅、吴霞初、张婷婷、张碧莹、何芳、梁统婵、劳雪凤、刘晓露、罗秋娟、庞秋华、莫贻娟、张红、陈莉丹、梁晓庆、林丹丹、骆萍、陈进文、郑小丽、叶钦清;
四、巾帼建功标兵(排名不分先后):刘秋霞、侯文婷、卢燕琼、郑小帆、刘红玲、陆琼兰、吴丽丽、骆春伶、周妍君、廖永凤、陈秀红、陈彩霞、甘凯璇、彭绍燕、宁耀文、陈徐燕、莫凌丽、吴国燕、陈建西、刘小苗。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继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再创佳绩。全院广大女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爱岗敬业,追求卓越,争创一流,为推进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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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6年度三八红旗手(集体)、 巾帼建功标兵(集体)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