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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接待日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13-08-16阅读次数:
时间:每月15日(逢周日下延一天)
地点:门诊部四楼第二会议室
形式:由值班院领导负责受理相关事项,医院监察室协助
受理内容:
    (1)受理病人和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和其他邮件,包括医德医风、医疗服务质量、医疗服务收费、服务态度、院务公开、医患关系、医院环境等方面问题。
    (2)受理员工反映的有关难点、疑点和存在问题;违法违纪问题;改进医疗质量、服务质量、管理、改革等工作的合理化建议等。要求受接待的同志反映情况简明扼要,时间一般不超过10分钟。[
    (3)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尽量当场协调处理;不能当场协调处理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转办和督办,转办和督办件原则上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应当依法通过医疗事故鉴定、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联系电话:0777-2824745、13607774745
    监督电话:0777-2873248、287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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