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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3-08-08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深化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促进优质护理服务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结合广西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 贯彻落实《“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结合全区卫生系统创先争优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以加强护理内涵建设和提高技术水平为核心,按照《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和《临床护理实践指南(2011版)》,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工作原则和目标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改革护理服务模式为切入点,实施临床护士对患者的责任制整体护理;坚持以全面履行护理职责为落脚点,深化专业内涵建设,提升临床护理质量;坚持以加强科学管理为关键点,充分调动护士队伍积极性,建立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按照“改模式、重临床、建机制”的工作原则,促进护理工作适应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的需要,适应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日益增长的需要。
    (二)工作目标
    1.全区各类二级以上医院继续巩固和扩大优质护理覆盖面,继续深入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2.到2012年12月,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100%的病房,并在门诊、急诊、手术室等部门开展优质护理服务;各类二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60%以上的病房。
    3.三级甲等医院、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必须在全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
    三、工作任务
    各市卫生局和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总结过去两年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经验的基础上,以落实“责任制整体护理”为核心,探索和建立优质护理服务长效机制,充分调动护士积极性,扎实推进优质护理服务,不断提高临床护理质量。
    (一)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任务
    1.明确工作目标,制订实施方案。各市卫生局要根据2012年的工作目标,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订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工作进度和时间节点等,加大《护士条例》贯彻落实力度,对辖区内各级各类医院推广优质护理服务提出工作要求。
    2.领导高度重视,务求扎实有效。各市卫生局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强化落实,通过建立目标责任制、加强督导检查、交流先进经验、树立先进典范等多种措施,确保本辖区2012年推广优质护理服务各项工作能够做实做细。要根据《护士条例》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促使医院护士配备达到卫生部规定的标准,保证临床护士数量,保障履行护理职责。
    3.落实帮扶措施,推动指导工作。各市卫生局要指导三级医院继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卫生工作安排,建立三级医院与受援县级医院优质护理对口帮扶的工作模式,协助受援县级医院改革护理工作模式,提高护士服务意识和专业技术水平,加强护士队伍建设,护理科学管理,落实护士配置标准,充实临床一线护士数量,切实维护护士合法权益,确保优质护理服务全面推进。
    4.加强督促指导,严格考核管理。根据《2012年广西优质护理服务活动考评标准》,采取暗访、现场查看、满意度调查等多种形式,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加强对辖区内医院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的指导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推动护理服务质量的持续改进。同时将考核结果与等级医院评审、临床重点专科评审等工作相结合。
    5.及时掌握信息,定期交流通报。各市卫生局要完善并落实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掌握辖区内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情况,在工作进度和实际效果方面,实施目标化管理,定期通报工作进展。要求真务实,注重患者和社会的反映及评价,对工作不力的医院要进行通报批评。
    6.做好宣传培训,营造良好氛围。各市卫生局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利用各种场合广泛宣传优质护理服务的工作实质和取得的成效,宣传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优秀典型,营造推动护理工作持续发展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加强对医院院长、护理部主任、护士长等各层级管理者的培训,进一步推广先进的护理管理理念,提高管理水平,以改革护理模式为核心,持续推进优质护理服务。7.充分发挥质控中心作用。加强质控中心能力建设,指导质控中心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制定和完善护理质量考核标准,收集、统计和分析护理质量和优质护理服务信息,并对信息进行抽查复核。适时召开会议,推广好的经验做法,组织开展护理专业人员培训,通过发挥护理质控中心的作用,督促工作有效落实。
    (二)医院工作任务
    1.改善临床护理服务
    (1)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全面实施责任制整体护理模式,为患者提供全面、全程、专业、人性化的护理服务。在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探索优质护理的实践形式,优化门(急)诊服务流程,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好对患者的健康教育和指导,为手术患者提供规范的围手术期护理,保障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
    (2)全面履行护理职责。每名责任护士均负责一定数量的患者,进一步落实“护士床边工作制”,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理职责,关注患者身心健康,做好专业照顾、病情观察、治疗处置、心理支持、沟通和健康指导等任务,为患者提供整体护理服务。工作过程中,不依赖患者家属或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
    (3)加强护理内涵建设。认真落实临床护理实践指南和护理技术规范,细化工作标准,规范护理行为。责任护士能够正确实施治疗处置,密切观察、评估患者病情并及时与医师沟通,配合医师共同完成诊疗计划,同时,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尊重关心爱护患者,增进护患信任。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要按照《中医医院中医护理工作指南》的要求开展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中医和民族医护理特色优势。
    (4)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临床护理服务充分突出专科特色,责任护士运用扎实的专科知识和专业技能,对患者开展个性化的健康教育、康复锻炼指导,促进患者功能恢复,解决护理疑难问题,提高专科护理水平,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质量和效率。
    (5)积极开展延伸服务。不断拓展和延伸护理服务领域,将护理工作渗透到预防、治疗、保健、康复等方面。鼓励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将常规随访、专科随访和专病随访相结合,在医院层面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有条件的医院可以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社区急危重症患者转入医院开辟“绿色通道”,将康复期住院患者转至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逐步实现双向转诊,满足患者就医需求,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
    2.加强护士科学管理。
    (1)保证临床护士配备。按照责任制整体护理的要求配备护士,临床护理岗位护士占全院护士比例不低于95%。普通病房实际护床比不低于0.4:1,每名护士平均负责的患者不超过8个,重症监护病房护患比为2.5-3:1,新生儿监护病房护患比为1.5-1.8:1。门(急)诊、手术室等部门根据门(急)诊量、治疗量、手术量等综合因素合理配置护士。
    (2)合理调整护理人力。根据工作量、技术难度等因素合理调整护理人力,加床或者危重症患者较多时,及时增加护士数量;制定护士人力紧急调配预案,遇有突发事件和特殊情况时,保证护士的应急调配。护士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和护士意愿,体现对患者的连续、全程、人性化护理。
    (3)完善绩效考核制度。护士的绩效考核以护理服务数量、质量、技术风险和患者满意度为重点,注重临床表现和工作业绩,将绩效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收入分配、学习培训、奖励评优、职称晋升等挂钩,要向工作量大、技术难度高、风险大的临床护理岗位倾斜,体现同工同酬、多劳多得、优绩优酬。
    (4)加大护理培训力度。医院建立护理岗位培训制度,制定并实施护士的在职培训计划,对各类护理人员按不同的层级要求实施培训,重点加强新护士规范化培训、专科培训和管理培训等,创新培训的方式方法,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注重人文精神和职业素养的培养,提高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
    (5)探索实施岗位管理。结合公立医院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实施护士的岗位设置管理,严格限制非护理岗位护士的使用,科学设置护理岗位,制定岗位目录、职责和任职条件,建立岗位责任制度,实行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逐步将护士按身份管理转变为按岗位管理。
    3.保障护士合法权益。
    (1)切实落实护士编制。医院根据核定的人员编制标准,落实护士编制,不得随意减少编制内护士职数,不得随意增加编外聘用合同制护士。医院的服务规模、床位数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当合理调整护士配置数量并保证编制的落实。
    (2)保证护士福利待遇。医院要执行国家有关工资、岗位津贴、福利待遇、职称晋升的规定,提高临床一线护士的工资待遇水平。医院聘用的合同制护士与编制内护士享有同等待遇,做到同工同酬、公平公正。保障护士合法权益,稳定临床一线护士队伍,为护士工作营造良好的职业氛围。
    (3)落实支持保障措施。关心护士的身心健康,改善护士的工作条件,建立健全医院支持保障系统,减少病房护士从事非护理工作,形成全院各部门服务于临床的格局,提高护理工作效率。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电子门禁系统,保持病区管理有序、安全。三级综合医院要加快成立静脉输液配置中心,承担住院病人配液工作;药品、病区物品的运送、病人陪检、标本送检由相关后勤部门承担;治疗饮食由医院营养科统一配制并送到病房。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市卫生局和各类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进一步加强对推广优质护理的组织领导,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两年来的实施经验,制定本辖区、本医院2012年具体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主要措施,落实工作任务。
    (二)加强部门协调。医院要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推进工作。积极争取新闻媒体支持和参与,采取多种方式推广交流,为优质护理服务的发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厅和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工作部署,在改革临床护理模式和护理管理方式方面勇于实践,重视护理服务内涵建设,加强护士队伍科学管理,逐步建立调动护士积极性、提高护理质量的长效机制,促进优质护理服务深入、持续、健康发展。 
    (四)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重视信息报送工作,每月汇总、分析辖区内工作开展情况,填写《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 (附件1)并督促辖区内自治区级重点联系医院填写《自治区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表》(附件2),信息统计截此时间为当月30日,并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厅医政处。邮箱:(wstyzc@126.com)。卫生部重点联系医院按时填报《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工作信息表》(附件3),信息统计截此时间为当月30日,并于次月5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分别报卫生部及报送我厅医政处。
    (五)各市卫生局制订的2012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方案于6月15日前上报我厅医政处。自治区级重点联系医院将本医院2012年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计划上报所在市卫生局,由市卫生局收集后一并上报我厅医政处(区直单位直接上报)。     
附件:
      1.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优质护理服务工作信息表(略)
      2.自治区重点联系医院优质护理服务工作进展情况表(略)
      3.卫生部“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重点联系医院工作信息表(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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