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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我院召开医药械物资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

发布时间:2018-04-19本文来源: 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阅读次数:
为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医药购销领域不正之风,规范医药器械和物资供应商及其业务人员行为,4月16日,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召开2018年购销药品、设备、耗材、物资、信息材料与服务供应商集体廉政谈话会,并与69家供应商代表分别签订《廉洁购销协议书》。会议由院党委副书记刘绍光主持。
 
(集体廉政谈话会现场)
 
会上,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党委书记廖振南代表医院感谢各供应商一直以来对我院药品与物资供应工作的支持。同时,他开门见山地反思存在的问题,希望大家共同努力,树立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他要求,各供应商要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规范营销行为,坚守底线。他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各供应商做到合理、合规、合法经营,既是销售人员自我“把关”的需要,也是关心、保护医院工作人员的需要。
 
(廖振南书记作集体廉政谈话)
 
“本人作为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为维护好医院风清气正廉洁环境,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的教育,让领导干部和员工树立党纪、政纪、法纪观念,严禁收受‘回扣’、‘红包’或以其它形式给予等;请各供应商遵纪守法,规范供应行为,保持良好合作关系,一经发现有违法违规的将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并追究违规当事人,经销商有违规违法的,医院将断绝与该公司业务往来。”廖振南书记的廉政谈话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引起69家供应商代表的强烈共鸣。
刘绍光副书记在会上对供应商和医院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提出要求,他希望各供应商良心做事,良心做人;要求医务工作者干净做事,干净做人。
我院副院长陆永光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的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提出廉洁要求,指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部署是常态化工作,要求供应商和医务人员严格遵守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进一步规范药物集中采购和配备,规范高值医用耗材临床配备使用,严查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行为,从严查处医务人员为药商统方收受好处等行为。他特别强调不得以回扣、宴请等行为影响药品采购。
会上,来自广西南宁柳药药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宝迪科技有限公司、钦州市博金科技有限公司、钦州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来自医药企业、设备、物资、信息材料等供应商的4名代表先后发言,承诺廉洁从业、拒绝回扣,坚决反对商业贿赂行为,执行国家规定,服从医院管理,依法合规经营。
 

 

 

 
(供应商代表作廉洁发言)
 
廉政谈话会上,我院党委书记廖振南还分别与69家供应商代表分别签订了《钦州市第二人民医院廉洁购销协议》。 
 
(廖振南书记与供应商代表签订廉洁购销协议)
 
我院监察室、药剂科、设备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医院药品采购员、仓管员、药品信息维护员等共130余人参加了集体廉政谈话会。此次廉政谈话会对进一步落实医疗卫生行风建设和医院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保持良好积极的购销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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